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0130000041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 |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概况、决算收支、三公、资产、采购、绩效和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等情况说明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概况、决算收支、三公、资产、采购、绩效和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等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Excel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1、本部门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强力推进区域规划、项目驱动、城乡互动的发展战略,全力做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努力建设工业发达、商贸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富裕的新翠峰。
二、机构设置情况
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下设灵石县翠峰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灵石县翠峰镇党群服务中心、灵石县翠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3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Excel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7180.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059.31万元,下降29.8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021年度支出总计7126.31万元。与2020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738.15万元,下降27.7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80.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9.71万元,占比78.96%;其他收入1510.60万元,占比21.0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2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5.68万元,占比10.32%;项目支出6390.63万元,占比8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69.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525.86万元,下降30.8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669.71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525.86万元,下降30.8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9.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27%。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48.14万元,下降30.8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其中,人员经费663.04万元,占比19.28%,日常公用经费72.64万元,占比2.1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39.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8.19万元,占22.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万元,占4.42%;卫生健康支出37.39万元,占1.09%;节能环保支出66.92万元,占1.95%;城乡社区支出899.12万元,占26.14%;农林水支出1311.46万元,占38.13%;住房保障支出51.25万元,占1.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3.38万元,占3.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951.22万元,支出决算343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731.09万元,支出决算788.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1%,用于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其他人大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等。较2020年决算减少42.35万元,减少5.1%,主要原因减少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款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111.27万元,支出决算152万元,完成预算的136.6%,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遗属补助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义务兵优待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0.59万元,减少11.93%,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抚恤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28.59万元,支出决算3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30.78%,用于计生事务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25.04万元,减少40.1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科目;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556.93万元,支出决算66.9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2%,用于沙峪河道覆盖和沙峪河道两侧绿化。较2020年决算减少942.07万元,减少93.37%,主要原因部分项目调整到政府性基金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2116.44万元,支出决算899.12万元,完成预算的42.48%,用于拆违治乱提质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五项电网建设青赔补偿、南王中拆迁补偿。较2020年决算增加747.99万元,增加494.93%,主要原因是增加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五项电网建设青赔补偿等;
6、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279.06万元,支出决算1311.46万元,完成预算的469.96%,用于人员费用、镇村道路维修、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离任干部生活补贴、民生事务保障、一事一议工程奖补资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335.4万元,增加34.36%,主要原因增加民生事务保障、一事一议工程奖补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4.46万元,支出决算5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7%,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0年决算减少1572.22万元,减少96.84%,主要原因减少回来峪沉陷区治理项目;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83.38万元,支出决算13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59.97%,用于乡镇运转经费、抗洪救灾资金。较2020年决算增加104.56万元,增加362.8%,主要原因增加抗洪救灾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04万元,主要包括人员费用;公用经费72.64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5万元,支出决算8.55万元,完成预算的90%,比2020年减少0.48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5万元,支出决算8.55万元,完成预算的90%,比2020年减少0.48万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2020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
其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人数0人,经费总额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6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20年增加5.41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6.2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7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卫清洁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27个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270.42万元,占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6%。
组织对2021年度“翠峰镇沙峪河道覆盖工程”、“翠峰镇拆违治乱提质工程”等23个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080.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组织对2021年度“农村水污染环境综合治理资金”、“ 南王中拆迁补偿款”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19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8%。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规划合理,预算执行率高,资金使用合规,履职效益较好,总体为良好等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翠峰镇沙峪河道覆盖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1.4分。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完成了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二是有效解决了项目周边居民安全出行需求,项目实施美化了城市环境、减少噪声和粉尘污染,提升周边居民生活质量;完善了城市功能,塑造了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使用价值。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工期出现延误;二是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组织管理,及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
翠峰镇拆违治乱提质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79.25分。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完成了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二是彻底清理整治国道108线、永吉大道沿线脏、乱、差,加快城乡环境的洁化、绿化、亮化、美化,实现城乡面貌大改观、城乡环境大提质、城乡居民幸福感大提升,增强县域环境吸引力和区域竞争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目标不明确;二是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合理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
翠峰镇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工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4.08分。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基本完成了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二是有效解决了项目周边居民安全隐患,保护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财政预算资金到位率。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21年度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二:灵石县翠峰镇人民政府沙峪河道覆盖工程项目自评表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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