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0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5-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灵石县坛镇乡人民政府关于坛镇村排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聘请设计单位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需聘请一家具有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坛镇村排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设计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开聘请设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期限

2025年512日至2025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

二、设计单位服务范围

坛镇村排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工程费用在 20万元及以上项目,设计费用超过限额标准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或地方规定)

三、设计单位取费标准

以灵石县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四、报名条件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

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

法规。

五、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设计单位近五年内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中标通

知书、设计合同等);注: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以纸质密封信封形式送达我单位。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资格。

六、确定方式

若报名单位仅有一家,直接确定该单位为坛镇村排水管道维修工程项目设计单位。若报名单位达到两家及以上,我单位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得分排名第一的设计单位将成为本项目中标的设计单位。

七、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于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果将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单位自行查询

 

灵石县坛镇乡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