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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10906-2018-00007 发布机构: 段纯镇
生效日期: 2018-1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信息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

预警信息的通知

各村委、各企业:

根据最新监测数据,2018年12月11日下午有4-5级西北风,对前期污染物有明显清除作用,扩散条件较好,预计本次污染过程将于2018年12月11日结束,按照《灵石县人民政府解除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通知》规定,决定2018年12月11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色(级)预警。请各村委、各企业解除重污染天气色(级)应急响应措施,希望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减少重污染天气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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