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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12-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段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段政发20247

 

 

段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各卡口

现将《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措施落实,确保全镇春季特别是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特此通知

 

           

 

段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

 

 

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特险期,清明节将至,大风天气增多,烧茬燎堰、上坟烧纸放炮、踏青野炊等野外用火隐患急剧增多,全镇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抓好我镇春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保证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近期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和省人大《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大力倡导清明节文明祭祀,层层压实责任,严密防控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不发生跨界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林草资源受害率持续下降的“三确保、一下降”目标,确保全镇林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村委要加强林草防火措施责任落实,严格实行高密度、网格化巡查落实党员干部及护林人员包山头、包坟头制度各村委入山路口、林区干道、坟头集中区入口均要设置防火检查站卡,切实管住野外火源,管住上坟烧纸、燃香放炮行为,确保全镇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时间安排

从4月2日至4月4,共3天。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各村委对本辖区林草防火工作全面负责,“两委”主干亲自安排部署,各防火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坚决管死野外随意用火行为;二要落实林权单位森林防火责任。建立健全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落实林区施工及涉林单位自防责任,通过林区的高压电线、光缆、天然气管道、公路等经营管理单位以及林区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落实自身森林防火责任;明确线防火人员责任,所有巡山护林员及瞭望台、守卡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守好站卡、盯死地块坟头,严格野外火源管控,确保万无一失。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委要继续通过广播、标语、条幅、宣传车、告知书及微信、微博、短信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林草防火宣传力度,“五头”“五口”“五边”等重点地段警醒宣传,对重点人群一对一宣传,把宣传作为抓好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要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利用身边的人和事,强化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清明节前要针对性开展文明祭祀等方面的宣传活动,倡议村民摒弃烧纸钱、放鞭炮、燃香烛祭奠先人的陋习,采用植树、献花等方式进行祭奠,营造浓厚的全民防火氛围。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文明祭祀,违纪者将由镇纪委监委严肃问责。

(三)严密布防巡查,管控野外用火。林草防火核心在于管住火源,各村委要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延长巡查时间,路口、村口、沟口层层设卡,严格收缴进山耕种、上坟、春游、施工人员的火种和易燃物品。对进入林区人员要做好宣教劝导,没收可燃物与火种。守卡人员要坚持原则,避免看熟脸、讲人情,导致关口失守,切实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要加强对牧牛羊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外出务工回乡祭祖人员、痴呆傻、孤寡老人及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监管,组织护林员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地段的巡护巡查,不留盲区死角,坚决杜绝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

(四)深入督导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清明节期间不休息,每日要按要求完成各自防火责任以及督导所包村防火落实情况,检查巡山护林员、巡查值守人员等各类防火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检查各类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检查森林火灾应急值班、队伍、物资和装备落实情况。清明节期间,镇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在重点林区路口检查设卡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五)做好扑火战备,科学处置火情。各村委要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和物资准备明确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组织村干部、群众做好扑火准备,对所有扑火机具、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类工具处于良好的状态,确保一旦遇有火情能够及时响应处置一旦发生火情,各村委要迅速响应,摸清火情态势,务必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扑救,严防因指挥失误或组织混乱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扑火结束后各村委要组织护林员和群众按区域和时间严格看守火场,如因看守火场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死灰复燃,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严格执纪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凡发生火灾的都要实行责任倒查,坚持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各村委要对清明节期间林草防火形势的严峻性和野外火源管控的复杂性保持清醒认识,坚决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安全的高度,把林草防火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集中精力抓紧抓好。要对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人员物资到位,指挥值守到位,全力以赴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安全。

(二)搞好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各村“两委”主干要严格执行全部在村值班,各村防火人员电话全天候保持畅通。清明节期间参与防火工作的人员从早5时至晚18时坚守岗位。对上级通报的卫星热点要迅速组织核查,15分钟内必须反馈结果。要按照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的规定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4月2日-4日,全镇执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点前将当日火情信息情况上报政府办公室,电话79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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