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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段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段纯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段政发 〔2024〕36号
段纯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段纯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有关部门:
现将《段纯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全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段纯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
段纯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
目前已进入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期,为深入贯彻落实近 期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夯实各项防火举 措,确保我镇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根据灵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灵石县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聚焦晋中市政 府森林防火管理、森林火灾防治“双八条”措施落实,坚持 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着重解决好“火源管控力度不够”和“人民防线筑得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夯实防火责任, 深化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搞好物资储 备,加强值班战备,科学高效应对,持续提升森林草原火灾 防控能力,确保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平稳,有效保障林 草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 在0.4‰以内,森林火情当日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情查处率达到95%以上,以实现“两保一减”(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大幅度减少一般性森林火灾事故)为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严格实行乡镇党委政府、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网格化护林员包山头包地块责任制,形成乡镇、村组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乡镇与村要签订责任状,把辖区内森林、林地、林木经营单位和林区厂矿企业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域,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监督指导其落实防火措施,配备防火设备,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准备。要与网格化护林员、管护员签订责任书,明确防火工作内容、范围、责任。镇林业站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防火宣传、巡查督查、应急处置和扑火保障任务。构建违法违规野外用火举报奖励机制,发挥举报奖励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制止、惩处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预防和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构建“全民防火、全面监督、全方位管控”的工作格局。
(二)营造氛围,深入开展防火宣传。各村委、各有关部门要以突出实效为落脚点,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持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六进”活动。通过悬挂条幅、车辆流动、喇叭广播、微信、短视频、电子屏滚动及制作版面、警示牌、倡议书、红袖章等方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一是加强林草防火法制宣传。宣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适时张贴封山禁火令和秸秆禁烧通告,进村入户发放告知书等宣传资料,督导各村喇叭每日广播提醒,特别做好村组老人和返乡祭扫人员禁火教育劝诫,各村防火人员全部佩戴红色袖章或马夹,营造浓厚氛围和严管阵势,坚持曝光火灾案例,以案说法,以儆效尤;二是加强防火标识宣传。全面做好现有防火宣传警示标志的刷新、维护和固定宣传碑牌的修缮、增设工作,旅游景区要在入口、重点区域设置鲜明的防火宣传牌或标志,每个行政村护林防火的标语、横幅不少于5条;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宣传。防火特险期扎实开展防火“宣传月、宣传周、警示日”活动,秋收春耕期间组织人员进行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宣传,清明节前要进行文明祭祀方面的宣传,倡议村民摒弃烧纸钱、放鞭炮、燃香烛祭奠先人的陋习,严防上坟烧纸、燃香放炮等行为导致火情发生。通过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提高全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三)周密部署,深入治理火灾隐患。农事用火、祭祀 用火、输配电线路设施故障是我镇林草火灾主要致灾隐患。各村委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市政府森林防火管理和防治“双八条”措施规定,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深化隐患治理。各村委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林区损毁防火通道排查工作,对毁坏路段迅速进行维护修缮,重点防火区域断头路要打通循环通道,确保防火通道畅通。在重点林区新建蓄水池,持续完善林区防灭火基础设施。要组织干部群众、厂矿企业职工及巡山护林人员对全县重点林区林缘300米范围、森林公园和景区、厂矿区周围及道路两旁3—10米范围可燃物进行清理,预防行人乱扔烟头及农民随意烧茬燎堰引发火情。
(四)组织巡查,强化野外火源管控。一要强化网格化 巡查和定点责任看护制度,加强防火网格体系建设,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做好网格化护林守卡人员的聘用、审核、培训和管理,对不能在岗履职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将山头地块防火责任细化到人,强化防火检查巡护,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二要加强重点防范。突出把重点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林农交错区和公路、铁路沿线为防控重点。农事用火高峰期、重要会议敏感期要进一步加派力量,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严防火情发生;三要严打野外用火。严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野外用火的决定》,加大对林区旅游、放牧、采药、施工作业等人员和智障、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管控,杜绝点火引发林草火情。林业部门配合镇综合执法队加大防火执法力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罚,重拳出击,铁腕治火,形成强大震慑;四要强化督查检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对各村委防火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火源管控、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情况进行督查,有效传导压力,坚决压实责任。
(五)高度重视,扎实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各村委要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管好用好网格护林员队伍,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其职责范围。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即收即耕,多措并举提高农田秸秆综合利用率,降低诱发火灾的风险。要组织人员加强对秸秆禁烧的宣传和巡查,发现点烧隐患及时处置,防止农民秋收后随意焚烧秸秆引发火情。同时加强与公路、交通和高速公路养护工区等部门单位对接协调,对过境省道以及辖区县乡公路养护作业进行针对性安排,严格监管露天焚烧杂草、落叶、垃圾等行为,防范森林草原火灾,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六)积极战备,做好应急扑火准备。一要严格值守备勤。坚持每村至少一名村主干在村并保持手机全天候畅通,因公因私离岗必须逐级报备。防火期内扑火队伍要保持人员在位,强化扑火培训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及扑火能力。全面检修保养现有扑火装备、通信设备和车辆等机具,保证物资储备充足,设备状况良好。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立即响应处置;二要保障经费投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按照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标准,做好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铁锹、水壶等扑火物资储备,为扑火队伍配备防火服装、鞋、头盔、手套、防烟面罩等防护装具;三要强化预警响应。各村委要及时推送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并按照火险等级落实相应防范应对措施。要组织督促巡查看护和监控瞭望人员严密监测林区烟火并及时报告、协助核查,为火情处置争取时间。四要科学安全扑救。遇有火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领导靠前指挥,队伍及时到位、科学有序进行火情处置,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安全扑救规程,严防小火亡人,坚决杜绝群死群伤,全力守牢安全底线;五要规范信息报送。对省、市、县通报的辖区卫星监测热点要迅速组织核实,15分钟内完成核查反馈,发生林草火情要如实报告、报扑同步,严禁迟报瞒报漏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秋冬季天干物燥,森林草原火险等 级逐渐走高,加之秋收农忙、林区施工等人为因素影响,森 林草原防火形势不容乐观。各防火责任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清醒认识秋冬季森林草原 防灭火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 理,切实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抓实抓细防火工作各个环节,为实现维护经 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厚植防控基础。各村委及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形势研判,周密安排部署,落实物资保障,强化联防联控,对人财物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再检点,切实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装备器材、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持续完善林火阻隔系统、蓄水池、防火通道、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力量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指导辖区相关单位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预防、扑救和保障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党政领导 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凡发生火灾的都要实行责任倒查,坚持火灾事故原因不查清不 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对因失 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森林火灾 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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