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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关于印发段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段政发〔2024〕24号
关于印发段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
方案的通知
各支部、村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段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段纯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段纯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晋中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市地灾防办〔2024〕6号)和《灵石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石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灵地灾防办〔202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以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充分发挥条块合力,层层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防治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地质灾害防治理念,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加快建成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合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确保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大排查,加强防范建设工程活动、生产活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积极开展重要地质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全年地质灾害“零伤亡”目标。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发育程度及人类工程活动特点,结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以人为本”理念,将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划分如下。
(1)村庄:主要有伦户村、宿龙村韩家渠、武家洼村、 郭家庄村、云家庄,重点预防土地裂缝、山体滑坡和崩塌。
(2)交通道路:三双路、段梁路,段纯段重点预防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河流:段纯河、深井河沿线(包括沿线工业园区)和郝家川塘坝,要在汛期特别注意因水量过大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发生。
(4)企业:重要矿山及各类企业,重点预防露天开采和非煤矿山区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5)学校:中小学及幼儿园,重点预防校舍周边安全。
四、工作内容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 长:查晓军(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张丽生(人大主席)
曹永伟(政府副镇长)
副 组 长:孙贤辉(党委副书记)
吴 强(纪委书记)
闫成旺(武装部长)
胡 晋(组织委员)
张中敏(政府副镇长)
成国爱(政府副镇长)
牛瑞杰(政府副镇长)
闫芳芳(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成 员:杨 磊(自然资源所所长)
韩丽丽(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田永红(土地管理站站长)
闫宏宇(土地管理站副站长)
尤海滨(应急管理站指导员)
郭建军(应急管理站副站长)
赵晋杰(派出所所长)
何建立(交警中队队长)
赵杰峰(供电所所长)
张海宏(中心校校长)
于慧池(卫生院院长)
张俊林(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曹 荣(住建办副主任)
耿壮壮(民政办副主任)
武 胜(灵石乡镇水利管理站段纯站站长)
张 涛(土地办干事)
镇包村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副书记、
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杨磊同志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上报等工作。各村委、单位、厂矿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按照一把手负责制要求,明确责任、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下设两个工作组和一个应急组:即矿山企业工作组、农村工作组、抢险应急组。
1、矿山企业工作组,组长:张中敏,成员:镇自然资源所、应急管理站,主要负责对全镇煤矿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地质灾害患排查、组织矿山企业搞好防治工作。
2、农村工作组,组长:曹永伟,成员:各片总支书记、片长、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副书记、副主任、镇包村干部,主要负责组织对全镇各村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上报、组织各村做好相应的防治工作。
3、抢险应急组,组长:闫成旺, 成员: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及镇煤管站、安监站、派出所、交警队、卫生院、各村民兵连长,主要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
五、职责分工
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工作。
(一)各支部、村委、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重点做好22个行政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伦户村、宿龙村韩家渠、武家洼村、 郭家庄村、云家庄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组织村干部进行排查,明确专人监控、重点预防土地裂缝、山体滑坡等灾害的发生,特别是采空区和各村的老窑老舍要细致排査,发现危情及时搬离,杜绝人员伤亡,最大程度的减少财产损失。
2、建立完善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图。
3、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工作。对所辖范围内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要逐村、逐户、逐房进行拉 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专人负责,严密监测,分类处置治理。对汛期临时避让搬迁居民,要确保临时避让到位。
4、组织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 灾避险明白卡”,重点区域、重点地带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
5、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工作。
6、严格落实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以及应急抢险措施。按要求坚持做好地灾速报和汛期日报工作。
7、做好应急抢险的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成立专职抢险 队伍,搞好抢险演练,安排专项资金,备好抢险设备, 一旦发生 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群众进行有效的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8、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及其他治理搬迁工作任务。
(二)部门工作职责
党建办: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新闻报道,积极引导舆论。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相关工作;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成支援灾区的生活必需品准备工作。
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协助灾区政府对遇险人员进行搜救,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确定伤亡和失联人员身份;对遇难人员遗体进行尸体检验、数据勘验和身份识别;协助灾区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疏导交通,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财政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保障工作。做好资金事后绩效评价工作。
自然资源所、土地管理站: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救援动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按照地质灾害分级报告规定,审核上报有关部门;拟定救援方案,调配救援力量,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承办文秘会务工作,协调、督办各项工作;提供灾害点基础信息和测绘图件,与同级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组织专家组指导周边隐患排查和危险区划定,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对必要的应急处置工程进行技术指导。
应急管理站:承担指挥部与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对接、协调、联系,履行联络、统筹、协调等职责,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工作任务;负责协调调动综合性救援队伍、武警部队、消防救援大队及社会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负责对本行业管理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
民政办:负责灾区遇难人员遗体火化工作;负责安抚、抚恤伤亡人员和家属;处理其他善后工作。
中心校:负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疏散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学校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
住建办:负责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报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对城镇建筑物、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上报和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治理。
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公路交通设施,确保公路畅通;组织协调应急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组织对县、乡公路沿线和危害交通干线附属设施地质灾害的全面排查、监测和治理。
水利管理站: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山洪灾害的处置;对影响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避免水利工程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负责组织对水库、堤坝、河道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和治理。
畜牧兽医中心站、农技管理站、农机站:负责综合协调灾区动物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农业生产自救,核实受损情况,制订农业恢复生产方案,落实农业生产恢复职责。
文化站:负责组织对旅游景区内地质灾害进行排查、 监测和治理,负责指导旅游景区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指导发生地质灾害景区游客的疏散安置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对危及医疗机构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进 行排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中国联通灵石分公司、中国移动灵石分公司、中国电信灵石分公司:负责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恢复损坏的通信设施。
供电支公司:负责损毁供电设备的修复,确保灾区正常用电。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必要时协调驻军参加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救援。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做好重点环节基础工作
1、各村委要高度关注冰雪东融期、汛期两个重要时段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冻融期和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责任。各监测人员一定要担负起监测预防的责任,按照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告知当地群众,指导、督促做好防治工作,落实群测群防,做到准确预报。
2、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做好协作联动,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测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进一步扩大预警预报覆盖面和影响范围。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传真、微信、手机短信和电子显示屏等 各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害威胁群众。
3、健全各项制度做好预防预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和应急调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并严格执行。制作“两卡一书”分别发放到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手中。在汛期持续降雨和暴雨等极端天气期间,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带班,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的名单、值班电话。在汛期重点时段,地质灾害技术支撑单位进村,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技术服务。
4、加大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4.22 世界地球日、“5.12”中国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0.13”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等时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提高人民群众识灾、防灾、避灾能力
5、加强对群测群防员的培训力度,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6、因地制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受威胁群众开展应急避险演练,使群众树立避灾意识、熟悉避灾信号、掌握避灾路线、熟知避灾地点,确保遇险时能够有序快速撤离。通过演练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响应、抢险救援和后援保障能力。
(二)构建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进一步排查高危隐患点,特别是把高陡边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坚决做到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查清安全风险,摸清隐患底数,圈定重点防范区。
2、不断夯实完善“人防+技防”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要加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强化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压实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第一道防线”作用,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扩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应用范围,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
3、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无论使用自有土地、临时占用集体农用地还是使用集体或国有建设用地都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编制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村主干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 的地质灾害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当前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形势,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严格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村委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有关单位防灾主体责任;严格各村委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有关成员单位是本行业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考核问责,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保障资金投入
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实施重大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勘查、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和应急处置,支持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科普宣教和培训工作。要积极探索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总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全面部署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调查研究,严防死守,确保我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段纯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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