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7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段纯镇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段政发﹝2024﹞3号
段纯镇消防安全集中隐患攻坚
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县批示要求,遵照上级安全生产会议部署,根据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段纯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通过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培训、演练等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压紧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将压力传递到镇村一线,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网吧、小美容洗浴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商业、仓储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等场所。
(四)文物建筑。包括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是传统村落、宗教活动场所等火灾诱因较多的单位和场所。
(五)高层建筑。包括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建筑。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全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领导,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整治行动有关工作。
镇人民政府负责统筹部署、推进全镇的整治行动,组织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定期督导、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安全事项组织开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村民委会负责统筹“五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督促、指导基层网格员开展集中排查和宣传提示,及时劝阻、制止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村网格员、社会化管理人员和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做到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对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施设备等加强集中统一管理,明确责任到人。
四、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2.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3.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4.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其他突出问题隐患。
1.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6日前)。结合实际出台段纯镇除患攻坚政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进行专题部署发动。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20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培训、演练等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突出风险隐患的地方,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镇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31日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要加强对村“两委”人员、基层网格员以及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九小场所”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积极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要充分利用微信、宣传栏、横幅等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突出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检查的每一个场所都要登记在册,并逐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行政、法律、经济、舆论、信用监管等综合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强化监督问效。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镇消安委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段纯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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