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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0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4-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灵石县夏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灵石县夏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征求公众意见稿)公示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灵石县夏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等要求,依法进行批前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30天(417日——517

公示方式:夏门镇人民政府网

联系人:夏门镇人民政府 刘宏伟

地址:夏门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邮编:031399

电话:7741003

邮箱:1732617383@qq.com

附件:《灵石县夏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灵石县夏门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pdf


灵石县夏门镇人民政府  

20254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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