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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1-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通知公告

灵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灵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实施采购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需聘请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开展灵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相关费用的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招标代理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期限

202516日至202518日下午6:00前。

二、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1.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确定成员,组织开展招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招标前期的相关咨询(若采购涉及特殊技术要求需进行技术调研及审查)、协助合同签订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2. 代理单位必须保障招标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规范。

三、招标代理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进行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四、报名条件 

1. 为依法成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需具备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固定营业场所和相应的资金实力;拥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人员队伍。

2.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严格遵守行业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五、招标要求

1. 全面负责招标代理工作的全过程,对所编制的招标文件及项目相关清单严格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妥善做好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并进行规范存档。

六、报名提交材料

1. 企业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若暂无则可不提供);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4. 代理公司近五年内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代理合同);

5. 人员配置情况、信誉评估情况、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材料等;

6. 本项目的报名表。

注: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并加盖公章,以纸质密封信封形式送达我局(灵石县人民政府5楼515室)。报名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候选资格。

七、确定方式

若报名单位仅有一家,直接确定该单位为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若报名单位达到两家及以上,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后三日内邀请山西政采专家库专家进行评选,评选得分排名第一的代理公司将成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公司。

八、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评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于灵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结果将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名单位自行查询。

  

 

灵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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