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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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10117-2020-00001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效日期: 2020-01-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灵石县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布灵石县水利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公开保密审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不断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水利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明确各类政府信息办理规范、程序,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明确了公开的步骤、内容、形式、程序、时限等,确保了日常工作有章可循、高效运转,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我局在2019年度公文类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包括水利工作动态、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人事调整、机构职能等内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9年,我局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主要包括水利日常工作、党建学习活动、脱贫攻坚等方面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要求先由拟公开政府信息的股室报局办公室初审,经初审后,再经拟公开政府信息的股室分管局长审阅把关,最终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股室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不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到位、不及时,有的信息虽然公开了,但时效性等方面把握不到位;三是监督审查不到位,缺乏强有力的检查监督,影响了公开效果。

(二)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各股室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和责任,对主动公开信息、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确保水利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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