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1290000000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1-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灵石县信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灵石县信访局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灵石县信访局办公室,地址:灵石县新建街8号,联系电话:0354-7623556。
一、概述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信访局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韩志武为组长,信息中心主任李灵泰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人和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 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方便公众获取查询,并参照相关制度,建立《灵石县信访局政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支撑,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稳定开展。
(三)加强网站建设
根据《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让信访群众能更全面、更及时、更便捷了解各类信访信息,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进行建设。进一步改进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有序,各种非保密政务信息如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网上信访指南、“零上访”单位创建等都能及时通过局信息网站公开发布与更新,方便群众查阅和了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虚假和不完整的政府信息发布。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通过灵石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按照县公开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细化政府公开信息栏目及所掌握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公开信息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二是全方位、多渠道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基本内容、申请公开渠道,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适时维护,完善制度,提高各股室报送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灵石县信访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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