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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 灵石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
负责人: 周晓彬
联系电话: 0354-7619533
办公地址: 灵石县天石新城劳动保障大厦四层
机构简介:

一、办公室(党组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宣传、安全、信访、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加强基金安全运行分析。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业务一股

负责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央、省驻全县和县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和待遇政策。拟定县属离休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拟订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三、业务二股

负责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基金监管工作。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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