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10127-2019-00036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生效日期: | 2019-1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通知
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即日起政务东大厅医保9号、10号、13号、14号窗口开始接收慢性病报销单据,到2019年12月10日截止。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进行报销,请大家相互转告,从速办理。
具体要求:
1、2019年度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票据。
2、每月报销额度不得超过病种限额。
3、票据以月为单位,按日期顺序排列。
灵石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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