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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Z10127-2019-00027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生效日期: 2019-10-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工作动态

医保政策解读(二)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4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城乡居民门诊大额疾病申报范围:凡晋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符合目录规定的41种门诊大额疾病鉴定标准的,可提出申请,参保居民可申请一种或两种门诊大额疾病;原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已鉴定并享受门诊大额疾病患者,不再重新申请鉴定对应病种,继续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待遇,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截止前重新提交鉴定申请。

参保城乡居民一人同时患有两种门诊大额疾病的,可同时申请鉴定,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种疾病限额。

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鉴定后及时将患者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发《晋中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额疾病专用手册》,作为参保居民享受门诊大额疾病待遇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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