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4-04-1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关于征集“拥军企业”“拥军门店”的通知
为发扬我县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拓展双拥共建平台,形成社会各界齐拥军的良好局面,现在全县公开征集一批“拥军企业(门店)”,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大限度提供优待优惠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对象
自愿为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专属优惠优待服务的商贸商超、金融保险、餐饮娱乐、医疗康养、文化旅游、交通物流、教育培训等各个行业和领域的企业、门店,均可报名参与。
二、服务内容
拥军企业、拥军门店结合主营业务,为部队、现役官兵及军属、退役军人,常年提供商品价格优惠和服务优待,优惠期限不少于2年,或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军属。元旦、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在企业、沿街门店LED电子屏幕播放双拥宣传口号,或推出其他拥军举措。
三、激励举措
1.全县退役军人系统将依托各级组织、宣传媒体和阵地,向全社会推介“拥军企业、拥军门店”的拥军优惠项目。
2.建立拥军企业、拥军门店信息库,结合评先树优工作部署,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优秀拥军企业”等选树宣传活动,推荐宣传双拥工作突出的先进人物、优秀企业、门店,发挥榜样作用,营造崇军荣军、爱军为军浓厚氛围。
3.邀请优秀拥军企业、拥军门店代表参加烈士纪念日、军民共建座谈会、双拥晚会、书画摄影展等双拥共建活动。
四、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与的企业、门店,填写《拥军企业(门店)申请表》,持企业、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局或乡镇、城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报名。
五、资格认证
灵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灵石县双拥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内报名单位的行业资质、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进行评估,确认合格后分批次向社会公布,审核合格的由县双拥办负责颁授“拥军企业”“拥军门店”牌匾。
六、管理措施
确认合格后,灵石县双拥办与拥军企业、拥军门店签订拥军协议。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灵石县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暂行管理办法》,依托乡镇、城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拥军企业、拥军门店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承诺的优惠优待措施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对不落实协议或违法经营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摘牌和取消“拥军企业”“拥军门店”称号。
七、联系方式
灵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股股长:
弓弘 电话:0354-3877711,155******6212
翠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郝红婷 电话:134******1611
南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毛晓廷 电话:181******9899
静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贾奕 电话:131******5485
两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康国锐 电话:134******8333
夏门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张娜 电话:138******6953
段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闫芳芳 电话:130******7666
王禹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俊 电话:186******1314
交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韩志刚 电话:186******1916
坛镇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赵艳娥 电话:139******4460
梁家墕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曹鹏 电话:135******1277
城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郑 艳 电话:156******7999
附件:灵石县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信息登记表
灵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
灵石县社会化拥军企业、门店信息登记表
企业名称 |
| ||||
企业性质 |
| 行业类别 |
| 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经营者姓名) |
| 联系人 (姓名、职务、电话) |
| ||
公司简介 (主营项目及业绩) |
| ||||
企业门店地址 |
| ||||
提供优惠项目 | ☐打折优惠服务,打 折; | ||||
承诺 |
我自愿加入“拥军企业(门店)”,遵守“拥军企业(门店)”协议,兑现“拥军企业(门店)”承诺,积极争做爱国拥军、社会拥军模范。 承诺人: 年 月 日 | ||||
备注: 1.企业性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合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2.行业类别:餐饮、百货、住宿、医疗、理发、法律服务等。3.提供优惠项目一栏中应写清楚。 | |||||
晋公安网备 14072902000108号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