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等工作政策法规并拟定我县相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政策法规股)、移交安置股(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 |
下属单位:灵石县荣军休养院、灵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9层 |
联系方式:0354-3877811 |
办公时间: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6:00(冬季),3:00-6:00(夏季),(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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