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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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灵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公开范围

灵石县住建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灵石县人民政府编制的《灵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 公开形式

灵石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灵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取网上公开形式进行公开,网址为:http://www.lingshi.gov.cn/;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联系电话:0354-7618638

三、 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县住建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县住建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监督电话:0354-7618638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01216105820163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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