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根据《中共灵石县委、灵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石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发【2021】11号)、晋中市编办《关于调整原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市编办字【2021】96号)、灵石县编办《关于调整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灵编办字【2021】107号)和灵石县编办《关于印发<灵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灵编字【2021】47号),灵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是全县园林绿化的综合管理和服务保障机构,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 按照党政机构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根据《中共灵石县委、灵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石县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发【2021】11号)精神,整合县住建局所属的灵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及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所属的灵石县园林绿化处、灵石县翠峰公园管理处、灵石县森林公园管理处,组建灵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隶属于县住建局。根据晋中市编办《关于调整原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批复》(市编办字【2021】96号)精神和灵石县编办《关于调整灵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灵编办字【2021】107号)精神,灵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划归灵石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灵石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为灵石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单位,内设1室6股,即:综合办(党建办公室)、财务股、工程建设股、管理养护股、公园服务股(森林公园、翠峰公园)、技术服务股、绿化监督股。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综合办(党建办公室)、财务股、工程建设股、管理养护股、公园服务股(森林公园、翠峰公园)、技术服务股、绿化监督股。 |
下属单位: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灵石县静升镇森林公园内 |
联系方式:0354-7749672 |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3:00-6:00(夏季),(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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