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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1-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灵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7 浏览次数: 【字体:


灵石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石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办事公开透明、效率稳步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告知书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研判分析政府信息公开风险点,强化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512

行政强制

247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1.84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0

0

7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灵石县公安局围绕自身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在政务公开中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作,涉及单位各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对需要公开的文件理解、认识不同,存在主动性不强的情况,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机关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精心谋划,提高业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查找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提高发布质量,有序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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