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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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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1-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灵石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06 浏览次数: 【字体:

灵石县公安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灵石县公安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办事公开透明、效率稳步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坚持依法行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有力抓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安排专人管理维护,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规范告知书起草、审核、送达等各个环节,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研判分析政府信息公开风险点,强化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4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683

行政强制

16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灵石县公安局围绕自身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在政务公开中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公开信息不及时,公开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作,涉及单位各个部门,由于各部门对需要公开的文件理解、认识不同,存在主动性不强的情况,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上级机关和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精心谋划,提高业务水平,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认真查找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提高发布质量,有序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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