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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居民身份证

序号: 0500-Z-00700-140729
职权编码: 0500-Z-00700-140729
职权名称(主项): 查验居民身份证
职权名称(子项):
职权依据: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2.审查责任:(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3.事后监管责任: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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