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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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灵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林草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林草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相关规定;宣传贯彻林草法规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林草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种苗生产、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封山育林、森林资源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财务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下属单位:灵石县森林防火预警处置中心、灵石韩信岭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灵石县林业和草原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新建街南王中72号林煤大厦
联系方式:0354-761239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3:00-6:00(夏季),(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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