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8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行政处罚公示 |
行政处罚公示
当事人:郭某
地址:山西省灵石县坛镇乡北枣园村
经查,当事人郭某在晋中市灵石县三湾口路段,驾驶晋KXXXXX货运车辆,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未随车携带货物装载单的行为,以上事实有执法视频、询问笔录、称重检测单等证据证明。
2023年06月02日,郭某驾驶晋KXXXXX货运车辆,在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三湾口路段,实施了违法超限运输、未随车携带货物装载单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以下决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卸载超载部分消除违法状态;
2、进行警示教育学习相关法律条款,做出书面保证;
3、罚款人民币伍佰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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