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单位简介

灵石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综合交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措施、准入制度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县内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全县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全县水上安全监督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地方道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负责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以及全县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的协调管理。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乡村公路及桥梁养护运行安全管理及养护作业过程安全监管;负责渡口(码头)、航道、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对船舶(含渔船)检验和浮动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全县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十二)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安全监督股、综合业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下属单位:灵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灵石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火山公路超限检测站、堡子塘公路超限检测站、隧道管理站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交通综合枢纽站(翠峰镇晋阳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380米处)
联系方式:0354-7612499 ;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