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00010101000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1-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灵石县55辆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初步审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交城客发〔2024〕34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城区公交经营者上报的申请新能源公交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资金资料进行了审核。本次上报申请新能源动力电池更新补助企业1家,为灵石县通达公交有限责任公司,无公交车更新,完成更换动力电池公交车辆数55台,按照标准每辆车补贴4.2万元,共计申报补助231万元。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354-7612499。
附件1:灵石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车辆更新与动力电池更换汇总表
附件2:灵石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明细表
灵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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