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
2019年3月,组建灵石县文化和旅游局(原灵石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加挂灵石县文物局牌子。主要负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形象推广,对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和公告,推进文化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协调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办公室和政策法规股、市场管理和公共文化股、文物管理股、文化旅游发展股 |
下属单位:旅游开发服务中心、文化艺术中心管理处、王家大院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人民文化馆 、图书馆 、博物馆、文物所、资寿寺管理处、晋剧团 |
联系方式 |
办公地址:灵石县文化艺术中心8楼 |
联系方式:0354-7623583 |
办公时间:上午 8:00- 12:00 下午 2:30- 6:00(冬季), 3:00- 6:00(夏季),(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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