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灵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需要获得灵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灵石县政府网站(网址:www.lingshi.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
一、灵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分类
灵石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各股站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市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公开范围、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详细信息
(二)编排体系描述
1、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
3、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4、公开范围。公开范围指信息公开的界限。如面向全社会、面向申请人等。
5、公开程序。简要描述审核程序,如: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其他单位审核后公开。
6、责任部门。责任部门指本部门内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具体机构名称。
三、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单位信息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范围。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灵石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主动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www.lingshi.gov.cn。
3.主动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县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灵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灵石县龙城华府东三层;
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4-761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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